出入国管理局针对2020年1月1日~2021年7月31日以及2022年8月1日~2022年1月31日所批准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有效期限,在做了一次对应更新。
1.2020年1月1日~2021年7月31日
从2020年1月1日~2021年7月31日止,出入国管理局所批准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
有效期限延长至2022年1月31日为止。
2.2021年8月1日~2022年1月31日
从2021年8月1日~2022年1月31日所批准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
有效期限则延长“从批准日开始计算6个月内”
出入国管理局所发布的对应当中有提到,这一次的延长基本上是最后一次了
如之后在留资格认定书到期,且与先前的入国计划没有变更的情况下,只能向出入国管理局,做再申请的提交(再申请手续会简化)
※视为有效的条件
在本国的驻日本使领馆申请签证时,须向所属单位等所提交「如同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时的活动内容,可继续接收此员」等内容的文件(文中有提供格式模板)
就劳,留学签证的版本
日本人配偶者,定住者的版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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